宝莱坞巨星被判五年监禁 因盗猎杀害印度羚
萨尔曼·汗宝莱坞巨星萨尔曼·汗今日被印度法庭判处5年监禁,因在1998年的一次盗猎案中杀害了两只保护动物——印度羚。1998年,在拉贾斯坦邦西部靠近焦特布尔的地方
萨尔曼·汗
宝莱坞巨星萨尔曼·汗今天被印度法庭判处5年禁锢,因在1998年的一次盗猎案中殛毙了两只珍爱动物——印度羚。1998年,在拉贾斯坦邦西部接近焦特布尔的地方,萨尔曼·汗正在拍摄影片《咱们在一起》,在拍摄间隙,他和一些卡司往捕猎,杀死了两只印度羚。
按照当地媒体报道,在此前的一次听证会上,汗传播宣传本人是无辜的,暗示印度羚是处于天然启事而死亡,而本人被谗谄了。其他几位介进了捕猎的演员也列席了今天的听证会,被判无罪。
这不是萨尔曼·汗第一次面临这类情况了,2015年,他被指控2002年时在孟买醉酒驾车时杀死了一位流浪汉,同时致使他人受伤。法庭判他有罪,今后汗上诉成功,法院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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