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迟迟不向琼瑶致歉 法院追讨33.6万公告费
于正《宫锁连城》被判抄袭琼瑶《梅花烙》因为于正被判侵权迟迟不向琼瑶道歉,三中院日前依据判决在《法制日报》刊登案件内容作为公告。新京报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该公告费用33.6万元全数由于正承担,他
于正《宫锁连城》被判剽窃琼瑶《梅花烙》
因为于正被判侵权迟迟不向琼瑶报歉,三中院日前按照判决在《法制日报》刊登案件内收留作为通知书记。新京报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三中院得悉,该通知书记用度33.6万元全数因为正承当,他现已将钱交付。这意味着,该院审结的陈喆(琼瑶)与余征(于正)伤害著作权纠缠一案已全数履行终了。
据介绍,北京市第三中级大众法院于2018年1月2日立案履行陈喆(琼瑶)与余征(于正)伤害著作权纠缠一案。按照该案履行按照,被履行人余征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各大媒体明显职位刊登致歉声明,向申请履行人陈喆果真赔礼报歉,消弭影响,逾期不实行,法院将在《法制日报》上刊登判决重要内收留,所需用度由被申请人承当。
今后,被履行人余征未实行生效判决所肯定的果真报歉义务。为保证通知书记顺利举行,申请履行人陈喆先行垫付通知书记刊登用度33万6千元,三中院履行团队在与原案审判法官对判决的重要内收留予以肯定后,于2018年4月26日世界常识产权日在《法制日报》第四版对该案相关判决的重要内收留予以刊登。
三中院告诉余征需承当刊登用度,余征于通知书记当日将33.6万元交至该案案款账户。三中院后将钱发回申请履行人陈喆,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相关资讯
评论
- 评论加载中...